项目概况
(略)(
(略))获取: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浙信基招【2024】第NH004号
项目名称:
(略)
采购方式:
(略)
预算金额(元):864302.00
最高限价(元):864302.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数量:1项
预算金额(元):864302.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略)学校烹饪实训工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具体以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合同履约期限:接采购人:
(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略).cn)、
(略)(
(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
(略)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
(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
(略)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采购人:
(略)
6.单位:
(略)
三、获取:
(略)
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
(略)
地点:
(略)
方式:
(略)
售价(元):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标时间:2024年8月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
(略)-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
(略)
4.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2)电子交易的说明: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
(略)(
(略))”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2)响应准备:
(略)--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
(略)-下
(略)登录或者使用CA
(略);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
(略)
(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4)《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条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传真:/
项目联系人:
(略)
项目联系方式:
(略)
质疑联系人:
(略)
质疑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质疑联系人:
(略)
质疑联系方式:
(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略)
地址:
(略)
传真:
(略)2
联系人:
(略)
监督投诉电话:
(略)8
(略)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
(略)),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
(略)
CA问题联系电话:
(略)
终版竞争性磋商-
(略)学校烹饪实训工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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