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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白沙江、大同江、乌江等8条中小河流逐河流治理方案编制项目澄清公告(一)

所属地区:广西 - 贵港 发布日期:2024-07-19
所属地区:广西 - 贵港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一、更正人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
三、(略):E(略)03775四、关联原公告:/
五、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0日
六、更正理由: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略)白沙江、大同江、乌江等8条中小河流逐河流治理方案编制项目作以下澄清:广西壮族(略)(略)(贵港)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设置-详细评审设置-投标报价与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评分标准不一致。原系统为:详审标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差额率,每高1%扣‘1’分(E₁),每低1%扣‘1’分(E₂),E₁>E₂。”现澄清以招标文件中的评分办法评分标准为准,(略)设置为:“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差额率,每高1%扣‘1.5’分(E₁),每低1%扣‘1’分(E₂),E₁>E₂。”(略)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略)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七、更正事项:

(略)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招标文件详审标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差额率,每高1%扣‘1’分(E₁),每低1%扣‘1’分(E₂),E₁>E₂。”“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差额率,每高1%扣‘1.5’分(E₁),每低1%扣‘1’分(E₂),E₁>E₂。”

八、其他事项:
/
九、联系方式:(略)
1、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
地址:(略)
2、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
地址:(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略)
联系人:(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
传真:/
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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