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某部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某部,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现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
(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2.2
(略):浩宸招字[2024]第01020号
2.3项目地点:
(略)
2.4服务期限:服务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
2.5采购内容:食堂主副食品,包括肉类、蔬菜、干货、水果等,具体明细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2.6质量标准:所有食材质量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略)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略)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略)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略)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略)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3单位:
(略)
3.4供应商须为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提供声明函);
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需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略).cn,
(略)(略).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中,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中或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略)
4.1获取:
(略)
4.2获取:
(略)
(略)现场获取:
(略)
(略)网上获取:
(略)
4.2报名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
(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参加的提供);
4.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4.4未按规定时间及获取:
(略)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地点:
(略)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上午10时30分,开标地点:
(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的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在《
(略)》(
(略).cn/)、《
(略)》(
(略))上发布,公告期限为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3日。采购人:
(略)
7.联系方式:
(略)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电话:
(略)
招标代理:
(略)
办公地址:
(略)
联系电话: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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