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略)
四川
(略)房屋。
权利来源
执行裁定
拍品所有人
个人
拍品现状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略)
【
(略):川(2017)
(略)】
规划用途
住宅
土地性质
/
查档建筑面积
88.99
使用占有情况
无
钥匙
无
查封情况
本院有资产处置权限
提供的文件
《执行裁定书》
标的情况及
瑕疵说明
1、因本次拍卖交易过户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拍卖成交后,应由买受人垫付买卖双方应交纳的一切过户税费。买受人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申请退还依法应由卖方负担的税费。买受人逾期未提起申请,视为放弃退还垫付税费。
2、拍卖房屋可能拖欠物管、水、电、气等费用,
(略)等单位:
(略)
3、本院所展示的照片仅作参考,本次拍卖的房屋以其现状为准,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不得以房屋的质量瑕疵、新旧程度等问题为由向本院提出异议。
4、房屋户口、学位不在拍卖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现场未明确划分,以产权证载明的界限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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