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拟启
(略)缸
(略)村二十五组、二十七组和丁
(略)五组、六组部分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
(略)缸
(略)村二十五组、二十七组和丁
(略)五组、六组集体土地20.7393公顷。拟征地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拟征地面积以土地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成片开发建设。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本预公告发布后,由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所涉及乡镇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拟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权利人配合调查。
四、其他事项
(一)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市场监管、税务、住建、自然资源、公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依法暂停受理、审批征收范围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房屋新改扩建、不动产权证书、采矿、户口迁移分户、环保、种养业等有关手续。
(二)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
(略)
(三)本公告公示期十个工作日。
(略)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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