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石府办〔2021〕14号)第三章的规定,现将符合实物配租的家庭信息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向
(略)建设局书面反映或面谈,并提供相关线索。联系电话:
(略)
附件:2024年第二季度公租房申请合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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