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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新城学校厨房(三期)设备设施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发布日期:2024-07-19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项目名称:(略)
(略):HSZX-(略)
采购方式:(略)
采购预算:¥200,050.00元;最高限价金额:190,047.50元
项目内容:(略)新城学校厨房(三期)设备设施项目采购,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以来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1.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略)
3.2单位:(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
获取:(略)
获取:(略)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07月30日下午14:00-14: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3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略)
采购人:(略)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备注:现场购买,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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