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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新能源汽车超充站建设合作伙伴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日期:2024-06-19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征集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比选公告
征集新能源汽车超充站建设合作伙伴
1.项目集资人
(略)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地点:(略)
2.2项目规模:
(略)主要内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略)新能源汽车超充站点建设。
(略)合作规则:
(一)建站要求。2024年12月底前完成18座新能源汽车超充站建设,2025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25座新能源汽车超充站建设,每一批次超充站建设数量不低于5个,每座超充站至少配备1个超充桩,且每个站点均符合(略)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略)超充基础设施技术指南(2024)〉的通知》的建设标准。
(二)合作模式。按照“保底收益+充电服务费分成”的模式进行合作。2026年12月31日前,合作伙伴需按照低效停车场不低于100元/月/车位的车位固定租赁收益+不低于8%充电服务费分成、高效停车场不低于150元/月/车位的车位固定租赁收益+不低于8%充电服务费分成的方式:(略)
(三)设备供应。合作伙伴原则上应向必好城运采购充电站建设所需电缆分支箱、电力电缆附件、环网柜、SMC电气设备箱体、充电桩、充电堆等电力电气设备,采购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
(四)施工要求。每一批次超充站启动建设前需经必好城运书面同意,建设过程中所涉(略)政绿化、道路占用及维护等相关手续由合作伙伴自行负责。
2.3比选征集范围:所示范围的全部项目内容以及比选文件中补充的项目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4合作期: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25座新能源汽车超充站点建设,合作运营期限为:10年。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比选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略)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诚实、守信;
(略)具有良好的资金、财政状况,完备售后服务能力;
(略)没有重大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略)
4.1凡有意参加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1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略)持《竞争性比选报名表》报名。
4.2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比选申请文件才被接受:
4.2.(略)报名,并递交《竞争性比选报名表》。
(略)按时到开标地点:(略)
5.比选文件的递交
5.1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4日10时30分,地点:(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上发布。
7.联系方式:(略)
比选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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