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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标的2: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11楼1110招租(国资监测编号GR2024HN1000676)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5-31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3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项目名称:(略)
挂牌起始日期(略)挂牌截止日期(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延期。
标的概况标的坐落(略)
基本属性标的类型其他所在层数11
租赁面积约(㎡)建筑面积210.00租赁期限5
租金支付方式:(略)
装修免租期限无承租押金0
房屋现状标的状态原租赁合同已于2024年1月22日到期。现标的仍由原承租人使用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是
配套、环境、交通、(略)是工商银行,二楼国泰君安,神农大酒店附近,地铁1号和4号交汇黄土岭站3号出口,(略)边,交通便利。
其他情况1、标的停车场地小,无法提供停车位。2、华升大厦只有两部电梯,没有货梯。3、标的的挂牌底价含物业费。4、新承租方须未(略)(略).cn)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在上述名单查询到新承租方,则合同条款中约定新承租方须一次性付清租期内租金。
租金底价(元)(略)/年
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出租方承诺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出租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略)总经理:(略)
(略)
特别告知
1、该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本标的所列全部照片仅供参考。竞租人应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湘恒立评字[2023]126号),并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略)
2、原承租方(原租赁面积达到拟出租面积50%以上(含)的租户)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如需行使优先承租权,则须在本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向湖南联交所提交意向承租申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通过E(略)行使优先权(优先权可多次行使)。
交易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略)
租金支付方式:(略)
按季度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出租方在收到第一笔季度/月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书面确认后即完成标的资产交付。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承租要求:
1、符合资格(略)站((略)(略)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略)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略)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在竞租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略)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个工作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标的按月度支付。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笔租金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之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7、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须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结清房租等费用,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承租押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8、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0万元),按成交租金的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第一笔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2、费用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
等费用由原承租方与出租方结算,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未空置标的原承租人的清退工作由新承租人承担,出租方依法予以协助。
4、承租方须合法经营,按国家法律、法规等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5、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合作经营或联营,或将该标的及设施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置等,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
6、承租方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严禁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租约期满或者提前解约后,按来修去丢的原则无偿移交出租方。
7、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8、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成交后,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略)(略))的《e(略)会员注册须知》、《e(略)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略)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现场展示看房联系人:(略)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略):00:00至(略):00: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手续意向承租方须提交如下承租材料清单: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1..营业执照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资产出租公告》中承租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注:法人、非法人组织所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请加盖相应公章,确认与原件完全相符。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资产出租公告》中承租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应自查以上承租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材料齐全、完整的,方可报名参与承租;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上述承租材料清单,提交纸质材料至湖南联交所。若因承租方提交的承租材料不全、缺失等原因,影响本次交易正常进行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承租方承担。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2、处置方式:(略)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略)
自由竞价时间(略):00:(略)-1017: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20
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2%收取。(承租方承担)
附件下载
联系方式:(略)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略)
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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