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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齐齐哈尔医学院校园内26处商服分别招租交易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 - 齐齐哈尔 发布日期:2024-07-23
所属地区:黑龙江 - 齐齐哈尔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项目名称:(略)
齐齐哈尔医学院校园内26处商服分别招租
(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7月23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8月12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标的
概况
标的情况
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
标的图片
详见附件:出租标的图片
其他
1、出租标的用途要求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租期3年,承租押金按租期内成交租金总额10%收取。
2、承租方在校经营期间因个人原因出现人身意外,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承租方在校经营期间严格遵守出租方校园的各项规定;如经营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出租方处理意见。
4、承租方保持消防设施完好,不得随意改动。
5、成交后须承租方本人或本单位:(略)
6、成交后承租方不得改变水电暖等基础设施和房屋结构,违反者合同终止;室内装修时,须提前向出租方申请,出租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7、成交后承租方须保证商服室外门前规范合规,外墙禁止粘贴广告,牌匾统一规格,牌匾广告等一切装饰需向出租方申请批准后实施。
8、成交后商服室内外设施(水电暖等)由承租方负责维护;商服用电不得超过5kw(美发用电不超过10kw);水电费承租方自理。
9、成交(略)禁售酒和含酒精饮品,禁止出售各种熟食及自行加工食品等。
10、成交后严禁出租方为学生办理各种会员卡、优惠卡、储值卡等。
11、成交后快递每个房间不得超过两家经营。
12、承租方与出租方合同起止时间为进撤场时间。
13、成交后承租方如有违反但不限于以上要求的,出租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
14、经营期间如承租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出租方扣除履约保证金。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年)
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
评估基准日
2024年5月22日
评估机构
(略)
租金底价
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齐齐哈尔医学院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略)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招租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略)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齐齐哈尔医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纪要(2024年第11次)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黑龙江省教育厅财务审计处、黑龙江省财政厅资产监督管理局
特别
告知
1、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2、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3、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4、意向承租方必须认真查看本公告附件中的《行政事业单位:(略)
5、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行政事业单位:(略)
6、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7、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标的产权单位:(略)
8、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行政事业单位:(略)
9、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略)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
承租方资格条件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交割
1、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行政事业单位:(略)
2、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使用费、卫生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供暖费、物业费由出租方承担。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单位:(略)
2、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本公告附件《行政事业单位:(略)
3、承租方携带与出租方签订的《行政事业单位:(略)
4、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不包括在承租价格中,如承租方未发生各种欠费、未对出租标的造成损坏,未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等现象,该笔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由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略)(略))的《e(略)竞价交易规则》、《e(略)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2、用户注册、(略)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略)提示。
3、(略)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略)
现场展示
1、展示时间:2024年8月8日、8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展示联系人:(略)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12日17:00止
报名手续
(略)站((略))进行会员注册、选择出租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1、交纳保证金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承租方的保证金在签署《行政事业单位:(略)
3、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行政事业单位:(略)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略)
加价
增价幅度(元/年)
2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年7月23日9:00-2024年8月13日9:30
延时竞价周期(秒)
300
服务费
由承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略)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
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xls
附件:出租标的图片.rar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略)
附件:交易须知.doc
联系
方式:(略)
标的咨询
徐女士:(略)6
监督电话
(略)9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单位:(略)
黑龙江省(略)
交易机构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略)
技术支持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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