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拍卖公告
辽宁省拍卖行受【中国银行-葫芦岛分行】委托,定于2024年8月2日9-11时在【
(略)(略)】,对如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1、
(略)连山大街【
(略)场】第二层房产
标的建筑面积2030.15平方米,起拍价:
(略).56元
2、
(略)段【步行街】2
(略)房产
第1套:324
(略)房,86平方米,起拍价:201996.8元
第2套:325
(略)房,72.1平方米,起拍价:169348.48元
预展时间:2024年7月18—31日9:00-15:00
预展地点:
(略)
咨询电话:
(略)(略)
【特别提示】:
1、标的拍卖依据法院裁定。委托人、拍卖人将标的现状及瑕疵均已告知,标的按现状整体拍卖。
2、竞买者应于【2024年8月1日15点】前(到账为准)将标的竞买保证金【1号标的30万元、2-3号标的1万元/套】转账到拍卖人指定账户后,方可
(略)1212房间,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3、竞买者应到房产现场进行察看,未实地看样、未自行查询了解的竞买者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请竞买者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买受人应在标的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成交款、拍卖佣金转账到拍卖人指定账户,否则逾期按违约条款处置。
5、标的拍卖成交后,标的前期(包括法院执行裁定下达之前)所欠缴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补缴土地出让金、欠缴标的配套费、维护费、滞纳金、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解决。
6、标的现不具备办理《房屋不动产产权证》条件,委托人、拍卖人不保证标的能否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及办理时间。拍卖成交后,按标的所在地房产、自然资源局及税务部门要求,由委托人与买受人各自承担标的更名过户所涉及的税、费。
7、标的如在【京东】拍卖成交,
(略)络服务费。同时,现场拍卖将自动终止。
8、拍卖标的其他要求,买受人应按本场拍卖会《拍卖规则》《竞买注意事项》条款履行。
9、此次拍卖公告刊登在2024年7月18日《辽沈晚报》。
所含标的物
预告中
1、
(略)连山大街【
(略)场】第二层房产【辽宁省拍卖行】
所在地:辽宁
某政府单位:
(略)
5次围观
¥
预告中
2.
(略)门市房【辽宁省拍卖行】
所在地:辽宁
某政府单位:
(略)
6次围观
¥
预告中
3.
(略)门市房【辽宁省拍卖行】
所在地:辽宁
某政府单位:
(略)
6次围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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