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8】4号)等有关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环境保护税”征收按国家及省有关财税政策执行,因原控制价清单计取了排污费,现变更控制价为:
(略).75元,具体详见答疑澄清中修改后的控制价清单。2、赣
(略)建设工程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可由投标人自拟格式。3、本项目延期开标,原定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09时30分,现变更项目开标时间为2024年8月7日10时30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顺延至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时间。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尊贵的用户您好。上文****为隐藏内容,
仅对《中国采购招标网》正式会员用户开放。
如您已是本网正式会员请登陆,
如非会员可咨询客服。
|
专属客服:朱婷婷 |
电话:13385609453 |
微信:133856094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