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永政征预公告〔202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在符合
(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拟开展征收土地工作,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马楠坪厂光伏发电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第二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
征收面积为1.5834公顷,共涉及1个镇1个村1个村民小组,具体为马楠苗族彝族乡坪厂村民委员会垭口村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本公告发布之后组织有关部门对本次征地的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
(略)
四、有关事项
本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
(略)
特此公告。
附件:马楠坪厂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略)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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