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略):CG-HN-DX-
(略)
二、项目名称:
(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
(略)
五、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收费标准:按竞争性商谈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
(略)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质疑人的名称:
(略)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
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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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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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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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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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略)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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