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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庐阳区宏图大厦18层房产转让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发布日期:2024-07-24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18层房产转让
标的名称:(略)
(略)18层房产
转让底价(万元)
528.03
标的资产所(略)
(略)(略)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处置不存在任何限制。
2.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已获得相应批准,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我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负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自愿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并按照公告等有关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4.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略)72号宏图大厦18层
(略)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略)
目前用途
办公
标的状态
空置
建筑面积(㎡)
809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存在担保情况

是否存在租赁情况

是否涉及共有情况

其他重要说明

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略)
评估基准日
(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略)
(略)
核准(备案)日期
(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528.03
转让方简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略)
(略)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主管部门名称:(略)
(略)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批准情况
转让方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略)
(略)
批准日期
(略)
批准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略)
董事会2023年第12次会议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8: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等工作流程)意向受让方向深圳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联交所结算账户交纳资金来源合法的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一部分。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略)返还。
3.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其名下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略)
账户名称:(略)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4.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后,可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5.深圳联交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6.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成交价款(全部成交价款减保证金)支付至深圳联交所指定账户,并保证该等款项来源合法。
7.受让方须承诺严格按照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关的条款。
8.深圳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文件并收到受让方委托付款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踏勘安排
意向受让方可在信息公告期间前往标的现场踏勘,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踏勘具体地点:(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保证金详情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元)
(略)
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21:30前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略)
银行转账
处置方式:(略)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内容和《(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略)(略)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签署交易合同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交易方式:(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釆取按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略)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略)
若采取竞价方式:(略)
信息披露期及其他披露内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次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4个周期,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联系地址:(略)
(略)18层
(略)址/微信:(略)
(略);微信:(略)

(略)组织交易,(略)负责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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