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
(略)
(略)承担“
(略)中佳9、玛湖087等7口井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
(略)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略)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略)
(略)朱工,联系电话:
(略)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克拉
(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三六团和塔
(略)(略)。
三、
(略)络链接
(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略)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
(略)
(1)本项目建设单位:
(略)
建设单位:
(略)
通讯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2)环评单位:
(略)
环评单位:
(略)
通讯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电子信箱:
(略)@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略)
2024年7月23日
附件:
(略)中佳9、玛湖087等7口井产能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尊贵的用户您好。上文****为隐藏内容,
仅对《中国采购招标网》正式会员用户开放。
如您已是本网正式会员请登陆,
如非会员可咨询客服。
|
专属客服:朱婷婷 |
电话:13385609453 |
微信:133856094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