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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高新区环保管家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宣城 发布日期:2024-07-23
所属地区:安徽 - 宣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宣城(略)环保管家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略):XZQ-CG-CS-(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00元
评审报价:(略).00元
评审得分:44.7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略)
服务范围:1、企业入园准入咨询服务:(略)域主体功能定位、环境承载能力、(略)主导产业、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等方面预判项目的环境准入,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及解决方案,(略)在产业政策及环保要求方面提供决策依据,从用地布局、产业发展、环境管理、节能减排方面给予专业化咨询建议,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资料后及时提供环保咨询服务,必要时,陪同甲方实地开展项目考察,协助管委会对接企业入园环保需求,出具项目入园可行性建议。
2、企业环保巡查体检技术服务:结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要求,在对(略)相关企业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的基础上,对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许可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废水、废气、固废、噪声污染防治及自行监测落实情况、环境应急管理情况等进行排查,降低潜在环境风险,保障企业生产正常运行。对发现的各类环境问题,科学、合理、规范地提供整改建议,指导、帮扶企业开展整改工作。按照甲方要求对(略)北区不少于40家企业开展环保巡查体检服务,每家企业提供1-3次现场巡查服务,其余企业根据管委会需求适时提供入企巡查服务,出具企业巡查体检报告。
3、重点在建项目检查:(略)重点在建企业项目开展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检查,宣贯环保政策要求,并根据需要指导企业及时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相关工作。按照甲方要求对(略)北区不少于15家企业开展环保“三同时”检查工作,其余企业根据管委会需求适时提供入企巡查服务,出具重点在建项目检查报告。
4、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服务:(1)协(略)工作。(4)负责指(略)企业开展重污染天气绩效升级工作,帮助企业完善升级薄弱点、完善申报材料,指(略)重点行业企业顺利升级绩效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5)(略)危险废物产生重点企业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略)
5、协助环境管理:协(略)对危险废物的跨省转出、转入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加强对(略)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提(略)重点工程及咨询项目环境咨询技术服务。协(略)处理环保信访投诉件,开展现场问题核查及记录、协助整改落实、跟踪投诉问题整改效果。协(略)开展各级各类环保专项检查迎检工作。协(略)落实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指(略)企业制定问题整改方案、报送问题整改计划。提供日常环保咨询,针(略)企业提出的各项日常环保问题,及时提供反馈建议。每月(略)主要雨水口开展1次检测并提供CMA监测报告;协助管委会对化(略)公共管廊接管企业在线检测设备运维进行管理。
6、园区合规性评估:(略)规划的有效性和调整必要性、规划环评、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及其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例行监测开展情况、现状发展与规划方案的符合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应急演练情况(略)合规性现状进行检查,出具检查评估报告,提出相应改进建议和措施。
7、环保知识培训服务:结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要求,定制对企业管理者、环保工作人员开展知识培训服务,或根据管委会需求提供,增强企业环境保护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一年内组织4次专家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个课时,以会议的形式开展,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略)管委会根据自身需要确定。
8、驻点服务:乙方须至少安排4名项目服务人员(包括1名驻点负责人)驻点宣城(略)开展日常服务并配备1台工作用车,配合管委会专项检测工作和环保巡查工作,并服(略)节假日排查、夜查等相关工作安排。项目技术负责人配合(略)管委会每周至少召开工作例会一次,统筹会商、安排、建议(略)每周环保工作。除(略)管委会委托外,禁止(略)内开展其他任何形式环保相关业务。
9、保密要求:所有针(略)、园区企业的检验、检测、成果报告等资料供应商须严格保密、保管,不得遗失,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服务要求:1、企业入园准入咨询服务:(略)域主体功能定位、环境承载能力、(略)主导产业、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等方面预判项目的环境准入,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及解决方案,(略)在产业政策及环保要求方面提供决策依据,从用地布局、产业发展、环境管理、节能减排方面给予专业化咨询建议,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资料后及时提供环保咨询服务,必要时,陪同甲方实地开展项目考察,协助管委会对接企业入园环保需求,出具项目入园可行性建议。
2、企业环保巡查体检技术服务:结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要求,在对(略)相关企业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的基础上,对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许可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废水、废气、固废、噪声污染防治及自行监测落实情况、环境应急管理情况等进行排查,降低潜在环境风险,保障企业生产正常运行。对发现的各类环境问题,科学、合理、规范地提供整改建议,指导、帮扶企业开展整改工作。按照甲方要求对(略)北区不少于40家企业开展环保巡查体检服务,每家企业提供1-3次现场巡查服务,其余企业根据管委会需求适时提供入企巡查服务,出具企业巡查体检报告。
3、重点在建项目检查:(略)重点在建企业项目开展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检查,宣贯环保政策要求,并根据需要指导企业及时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相关工作。按照甲方要求对(略)北区不少于15家企业开展环保“三同时”检查工作,其余企业根据管委会需求适时提供入企巡查服务,出具重点在建项目检查报告。
4、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服务:(1)协(略)工作。(4)负责指(略)企业开展重污染天气绩效升级工作,帮助企业完善升级薄弱点、完善申报材料,指(略)重点行业企业顺利升级绩效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5)(略)危险废物产生重点企业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略)
5、协助环境管理:协(略)对危险废物的跨省转出、转入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加强对(略)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提(略)重点工程及咨询项目环境咨询技术服务。协(略)处理环保信访投诉件,开展现场问题核查及记录、协助整改落实、跟踪投诉问题整改效果。协(略)开展各级各类环保专项检查迎检工作。协(略)落实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指(略)企业制定问题整改方案、报送问题整改计划。提供日常环保咨询,针(略)企业提出的各项日常环保问题,及时提供反馈建议。每月(略)主要雨水口开展1次检测并提供CMA监测报告;协助管委会对化(略)公共管廊接管企业在线检测设备运维进行管理。
6、园区合规性评估:(略)规划的有效性和调整必要性、规划环评、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及其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例行监测开展情况、现状发展与规划方案的符合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应急演练情况(略)合规性现状进行检查,出具检查评估报告,提出相应改进建议和措施。
7、环保知识培训服务:结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要求,定制对企业管理者、环保工作人员开展知识培训服务,或根据管委会需求提供,增强企业环境保护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一年内组织4次专家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个课时,以会议的形式开展,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略)管委会根据自身需要确定。
8、驻点服务:乙方须至少安排4名项目服务人员(包括1名驻点负责人)驻点宣城(略)开展日常服务并配备1台工作用车,配合管委会专项检测工作和环保巡查工作,并服(略)节假日排查、夜查等相关工作安排。
项目技术负责人配合(略)管委会每周至少召开工作例会一次,统筹会商、安排、建议(略)每周环保工作。除(略)管委会委托外,禁止(略)内开展其他任何形式环保相关业务。
9、保密要求:所有针(略)、园区企业的检验、检测、成果报告等资料供应商须严格保密、保管,不得遗失,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服务时间: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年度预算保障的情况下,经考核满足采购人:(略)
服务标准:技术标准符合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标准、规范和规程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卉、曹莉、马石舫(采购人:(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参照原“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0%计取代理费用。
2、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略),联系电话:(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略)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略)
2、采购人:(略)
3、被质疑人名称:(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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