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略)
1.项目名称:
(略)
2.招标人:
(略)
3.地址:
(略)
4.公示发布日期:2024年7月24日
5.预成交中标人名称:
(略)
6.公示期: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26日
7.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
任何单位:
(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
(略)
2.项目名称:
(略)
3.被质疑人名称:
(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违法违纪举报
如发现本采购项目有违法违纪情况,请向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进行举报。举报电话:
(略)2
举报邮箱:
(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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