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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二六工镇光明村蔬菜大棚智能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南美白对虾设备采购及生产运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 - 昌吉 发布日期:2024-07-24
所属地区:新疆 - 昌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7/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WTYZSZC24-036)
项目所(略):新疆维吾尔(略),昌吉回族自治州,(略)一、招标条件本(略)光明村蔬菜大棚智能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南美白对虾设备采购及生产运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00万元,(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略)(略)(略)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略)光明村蔬菜大棚智能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南美白对虾设备采购及生产运营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略)光明村蔬菜大棚智能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南美白对虾设备采购及生产运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
(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略),提供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略)不需提供)。
(3)缴纳税收:提供近半年内(2024年2月-2024年7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略)不需提供;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近半年内(2024年2月-2024年7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略)不需提供。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
(6)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略).cn)(略)(略).cn)网站上未(略)页打印件。被列入以上条款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乌鲁木齐农业投资开发(集团)(略)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联系人:(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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