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人民法院
关于变
(略)608单元的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15日10时开始(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
(略)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略)人民法院,
(略)址:
(略)_court.htm?spm=a213
(略).0.1lGNAg&user_id=
(略)),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略)608单元,建筑面积:122平方米,(被执行人承诺成交后一个月内腾空)。
二、评估价:
(略)元,变卖价:
(略)元,保证金:
(略),加价幅度:
(略)。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略)
四、变卖方式:
(略)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告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变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限购情况:竞买人应当符合标的物所在地限购政策,不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的,不能参与竞拍。竞买人因不符合标的物当地限购政策导致撤拍、悔拍、过户受限、拍卖行为无效等情况竞买人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没收保证金、赔偿损失、罚款等。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应由原所有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从变卖价款中优先支付,但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所垫付税、费的发票,逾期未提交的,所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过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示,其中:变卖产生的税,
(略)
纳税人名称:
(略)
税种
计税依据
适用税率
税款金额
1
增值税
拍卖金额(用X表示)
5%
X*5%(用Y表示)
城市维护建设税
Y
7%
Y*7%
教育费附加
Y
3%
Y*3%
地方教育附加
Y
2%
Y*2%
印花税
X
0.05%
X*0.05%
土地增值税
1、增值额=X-扣除项目金额。
2、扣除项目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增值额*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
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
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合计
注:此税费表仅供参考,
(略),本院不对该税费标准负责。
七、如未能成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标的物正常移交,作不成交处理,所缴纳的变卖保证金和变卖款无息退还。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向本院递交书面报告。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
(略)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十日内缴纳,
(略)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
(略)
(户名:
(略):
(略)(略))
2、
(略)上付款方式:
(略)
付款教程:
https://
(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变卖未成交的,
(略)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略)上充值银行。
(略)查询,网址:
https://
(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拍标的物后,
(略)将生成相应《
(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
(略)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
(略)
法院监督电话:
(略)8
林法官:
(略)6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
(略)
(略)(略)人民法院
2024年7月24日
(略)608单元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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