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7月16日),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等要求,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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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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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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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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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本项目对赵五家湾张家梁虎毒沟综合整治项目Z2-1遗留四个尾坑进行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项目消耗煤矸石828.4256×104m3,消耗粉煤灰1866.4594×104m3,消耗炉渣81.7903×104m3,消耗石膏77.4283×104m3,修复挖损、压损土地面积88.601ha,恢复旱地0.04ha,林地15.12ha,草地73.441ha。
竣工日期: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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