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项目永临结合电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原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与原招标文件相悖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原招标公告中的第4条“投标文件的递交”内容修改为
4.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9时,地点:
(略)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4.3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后,对可能提出的涉及投标和合同的任何问题,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2024年7月25日)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给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日期: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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