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儿童利益最大化,聚焦困境儿童特殊群体,保障和维护儿童的权益,有效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工作,
(略)(略)民政局拟确定一家符合资质的单位:
(略)
一、询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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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民政局
二、项目名称:
(略)
(略)(略)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服务项目
三、项目期限
2024年7月28日至2025年7月27日(项目实施一年,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项目控制价
该项目经费报价(最高限价)人民币3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该费用包括税费、服务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
五、项目内容
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服务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做好流动儿童摸排工作、协助检查和指导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工作、开展24小时未成年人服务热线电话值班工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业务培训和指导、开展“六一”儿童节系列活动等。具体项目内容详见附件1《
(略)(略)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服务项目用户需求书》。
六、参与报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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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若为社会组织则需提供近两年均按时提交年度报告并通过审核的证明。
(二)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提供相关制度文件并加盖公章)。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并加盖公章);报价单位:
(略)
(四)报价单位:
(略)
(五)具有详细的项目服务实施方案,根据《
(略)(略)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服务项目用户需求书》中的需求情况等提供明确的响应和论述。
(六)具有详细健全的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明细。
(七)报价单位:
(略)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存在控股关系的单位:
(略)
七、比选方式:
(略)
(一)报价高于上述控制价的视为报价无效。为防止恶意竞争,报价低于该控制价70%,则需报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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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形式比选。通过对价格、整体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分数高者中标。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略)(略)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服务项目评分表》。
(三)若2家及以上报价单位:
(略)
(四)截至报名时间不足3家报价的,本次询价无效,
(略)民政局重新组织询价。
八、报价文件提交要求
(一)请于2024年7月31日下午18: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二)报价文件应密封并提交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提供正本、副本均需每页加盖公章并盖骑缝章。
(三)报价文件须清晰写明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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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联系人:
(略)
参与报价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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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递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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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7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略)(略)民政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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