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事业单位:
(略)
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相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
(略)2024年度下半年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直接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略)企事业单位:
(略)
二、基本条件
1.申请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直接认定,须为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不包括“成教、函授、自考、网络教育、委培”等非全日制学历人员。
2.直接认定仅限初次,已取得职称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认定。
3.申请职称确认的专业不包括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卫生、质量、标准化、档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律师、出版等初级资格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
4.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足规定年限,经单位:
(略)
三、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见习1年期满;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直接认定为初级职称。(工作年限计算到2024年8月31日)。
四、申报程序
(略)2024年下半年全日制高
(略)上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经用人单位:
(略)
1.个人:登录
(略)、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选择“职称申报”-“
(略)”,完善单位:
(略)
2.用人单位:
(略)
3.主管部门:
(略)从“单位:
(略)
4.
(略)认定通过后,
(略)导出认定呈报表(一式两份),根据呈报表上的要求经层层盖章后,统一由主管部门
(略)人社局事业科。
五、注意事项
1.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继续教育时长应与所需资历要求相符。
2.申报者填报的材料要真实、准确、规范,客观反映自己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水平及工作表现。申报者所在单位:
(略)
3.经认定后,
(略)打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六、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
(略)
区教育局:
(略)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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