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为了保证我院医疗工作正常开展,
(略)等设备设施年度维护保养服务项目进行竞争磋商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有技术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单位:
(略)
1、项目名称:
(略)
2、
(略):2024-GZZX-CG1052
3、
(略):/
4、项目联系人:
(略)
5、项目联系电话:
(略)
6、采购方式:
(略)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采购数量:1批。
(2)预算金额:350000.00元
(3)最高限价:350000.00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按
(略)维保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4)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5)服务地点:
(略)
(6)其他事项:无。
8、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必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合法有效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近一个月基本开户(或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起至今连续3个月及以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由社保部门及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
(略).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中标后,如经核查承诺内容不属实,取消成交资格。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特殊资格要求:1.投标人如为生产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证书的彩色复印件(盖鲜章)。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9、获取:
(略)
(1)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7月25日09:00至2024年7月31日17:00
(2)购买磋商文件地点:
(略)
(3)磋商文件获取:
(略)
(4)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8月2日14时30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磋商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8月2日14时30分
12、磋商地点:
(略)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4、采购人:
(略)
联系地址: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15、招标代理:
(略)
联系地址: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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