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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拍标的基本情况调查表
1
案件信息
(略)
(2024)粤06执772号
2
标的物名称:
(略)
四川
(略)
3
权属人
/
4
(略)
川(2021)
(略)
5
标的物基本情况
土地面积(如有)
/
6
建筑面积
384.97平方米
7
共有权人
/
8
登记时间
2021年11月22日
11
建筑结构
剪力墙
13
(略)层
18
14
电梯/楼梯
电梯
15
规划用途
住宅
16
使用情况
不详
17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情况
法院查封
18
抵押情况
无抵押
19
特别提醒
税费负担情况
1.标的物产权过户(变更登记),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等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收到拍卖(变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
(略)络司法拍卖(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支付凭证向本院申请退款(买受人对提供的税费支付凭证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院审查税费支付凭证符合条件的,从拍卖(变卖)款中优先退付。买受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在上述期间办理的,应提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本院审核同意后可延期。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本院不再从拍卖款中优先偿付,请买受人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该权利;2.不动产过户期间如因房产及土地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权类型发生变更而产生相应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3.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
(略)
20
限购、过户情况
1.由竞买人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咨询确认;2.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
(略)域司法拍卖(变卖)房产活动的,应当具备购房资格;申请参与竞拍,即视为其承诺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并自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经依法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法院不出具成交裁定,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3.如属佛山
(略)域内的不动产,请阅知限购操作指引。
21
迁移户口
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
22
其他注意事项
/
23
其他情况
1.上述调查情况仅供拍卖时参考,具体请以实物现状为准;如表述有不一致的,以拍卖公告、不动产权证等为准;2.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3.相关情况详见附件中的评估报告或询价报告或定向询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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