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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北京市韧性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24年—2035年)第三包、第五包、第六包、第七包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7-25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7/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项目概况(略)(略)建设专项规划(2024年—2035年)(略)获取:(略)
(略)(略)(略)-XM001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361.6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61.6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标的
名称:(略)
数量
采购包
预算
金额
(万元)
实施
地点:(略)
简要技术需求
或服务要求
03
首都韧性
治理与应急管理协同
发展
1项
服务
86.9
采购人:(略)
指定
地点:(略)
聚焦应急管理发展现代化“六大体系”下首都韧性治理及应急协同的基本特征,按照规划编制的格式和要求,(略)韧性治理与应急协同的韧(略)建设专项规划(2024年—2035年)的初稿及编制说明的起草工作。结合国内外先进经验与首都现状,形成首都韧性治理与应急管理协同发展专题研究报告,(略)径要点和对策措施,(略)径框架,完成韧性治理与应急协同六大体系发展图表绘制,撰写学术论文。
05
首都生命线
设施韧性
能力提升
1项
服务
96.32
采购人:(略)
指定
地点:(略)
基于《(略)(略)空间专项规划》的(略)市域韧性支撑总体格局,明确以“三环八廊多支点”(略)建设及管理重点,细化韧(略)(略)配置要求,撰写《(略)(略)建设专项规划(2024年—2035年)》对应部分初稿及编制说明,完成《首都生命线设施韧性能力提升》专题研究报告。
06
首都建筑与
灾害防御
工程
韧性提升
1项
服务
95.89
采购人:(略)
指定
地点:(略)
立足破坏性地震和火灾(建筑火灾、森林火灾)等重大风险灾害应对,面(略)重要建筑及交通廊道设施,以及森林防火、“平急两用”等灾害防御设施,开展建筑与灾害防御工程韧性提升研究,提出首都建筑与灾害防御工程韧性提升策略,撰写《(略)(略)建设专项规划(2024年—2035年)》对应部分初稿及编制说明,完成《首都建筑与灾害防御工程韧性提升》专题研究报告。
07
首都水灾害
应急能力
提升
1项
服务
82.54
采购人:(略)
指定
地点:(略)
(略)水灾害应急能力提升为目标,选取国内外水韧性建设典(略),总结韧性建设经验,(略);结合(略)水系统特点和韧性建设要求,(略)韧性框架;(略)现状分析及问题识别,从水(略)韧性评价指标体系;结合重点情景风险分析,以组团为基本单元,(略)韧性能力评价;(略)应急能力提升,完成规划专章及规划成果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完成项目结项工作。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各个标包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各个标包联合体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70%;如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则不受影响。
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小微企业(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承担的部分应达到上述比例。仅当单个供应商可以满足上述预留份额要求时,允许独立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①节能产品强制采购;②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③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④政府采购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发展;⑤政府采购信用担保;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⑦扶持不发(略)和少数民(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列入失信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获取:(略)
时间:(略)(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供应商使用CA(略)(http://zbcg-(略)-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略)
售价:¥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略):00(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2.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方式:(略)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略)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略)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略)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略)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略)“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略)“用户指南”—“工具下载”—“(略)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略)“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获取:(略)
供应商持CA(略)获取:(略)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略)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公告(03.包05包.06包.07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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