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略)(略)租赁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申请租赁型保障房实物配租家庭实行“四级审核、两级公示”的审核程序。
(略)(略)上报的13户租赁型保障房实物配租家庭联审结果,现对符合保障条件的12户租赁型保障房实物配租保障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7月25日—2024年7月29日),请广大居民及社会各界对本次公示给予监督。
该名单为获得租赁型保障房实物配租资格前的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对名单中所列家庭的申请条件有异议,
(略)如实反映。
举报电话:
(略)(略)
公示日期: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29日
附件:
(略)2024年第七批申请租赁型保障房实物配租家庭公示名单.xlsx
(略)建设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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