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湖北省
(略)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10日10:00时至2024年8月11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
位
(略)的房屋,参考价:206.4891万元,起拍价:190万元,保证金:20万元,竞价幅度:
(略)。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别提示,若无故悔拍,将予以罚款等司法惩戒,请意向竞买人理性参拍。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略)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要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分割等相关政策,须符合国务院及该标的物所在地政府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故意、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物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自行至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过户手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与被执行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详细税费情况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至相关行政机关查询。
九、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的变更手续,相关费用及可能存在水、电、物业管理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与被执行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3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暂无优先购买权人登记,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在开拍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并经法院确认后其优先购买权人资格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拍。当事人已在本公告发布之前以合理方式:
(略)
十四、依照《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
(略)拍标的物后,
(略)将生成相应《
(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
(略)等信息。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六、司法拍卖因标的本身价值较高,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高昂,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略)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
(略)查询。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
(略)有充足时间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十七、房屋信息调查、代办过户。有需求的客户可自愿
(略)荆州公证处协助执行工作服务站申请拍卖延展法律服务,具体包括:
1.拍卖前权属调查、占有情况调查、税收测算,税收规划;
2.拍卖房屋代办过户,代缴税款。
(
(略)荆州公证处协助执行工作服务站,手机
(略))
风险提醒:1.该房屋有抵押;2.房屋现被产权人及一家人居住,房屋状况以实际交付为准,房屋现状以实地看样为准。
联系电话:
(略)
监督电话:
(略)(略)
联系地址:
(略)
湖北省
(略)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7月25日
(略)的房屋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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