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肥
(略)管委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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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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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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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确定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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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15200.00元
服务期限:20天
项目负责人:王向阳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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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邮编:230088
如果参加评选的供应商认为上述评审结果使自身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在评审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司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如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本评审结果为有效,特此公告。
2024年7月25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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