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
采购结果公告
现将某部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某部物业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
(略)
二、评审委员会组成
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5人,由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从军队专家库中抽取组成。
三、响应文件递交情况
1.实际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5家。
2.评审会议由某部主持,参会人员有采购人:
(略)
四、评审情况
1.资格性审查。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对5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资格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共有4家,未通过1家,
(略)因未按要求提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和相关界面截图”有关资料,未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2.符合性审查。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对剩余4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了符合性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共有3家,未通过1家,
(略)投标文件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
五、评审结果
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评定标准,对剩余3家供应商的报价、商务、技术等有关方面进行评审,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综合评分靠前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成交候选人推荐
1.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经评审委员会的详细评审后成交候选人排序如下:
排序
(略)名称:
(略)
商务
得分
技术
得分
价格
得分
总分
3
(略)
7
47.73
22.13
78.86
2
(略)
17.2
48.23
22.77
88.2
1
(略)
17.2
49.2
25
91.4
2.采购人:
(略)
七、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2024年7月29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止。
八、投诉质疑
(一)如有关供应商对评标结果存在异议,或认为下列事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本公示期内,提出书面质疑和相关证明材料:
1.招标人:
(略)
2.采购程序违反军队采购相关规定的;
3.投标人之间或者招标人:
(略)
4.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的;
5.违反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其他事项。
(二)书面质疑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
(略)
1.质疑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2.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
(略)
3.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三)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质疑不受理。
(四)质疑、纪检联系方式:
(略)
质疑联系人:
(略)
纪检联系人:
(略)
地址:
(略)
某部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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