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川新府〔2024〕174号
关于川沙新镇虹桥村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减)
(编号:S
(略)202)验收确认的请示
浦
(略)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为有效实施本镇
(略):S
(略)202)。项目实施面积为0.1426公顷(合2.1389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0.1426公顷(含“198”工业用地0公顷)。经测绘,建设用地减量面积0.1426公顷,净增耕地面积0.0646公顷(其中净增水浇地面积0.0646公顷),新增其他林地面积0.0346公顷,项目总投资为21.0820万元,均为我镇自筹。
该项目自2021年06月起实施,至2021年07月实施完毕。
现向贵局提出川沙新镇虹桥村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减)(编号:S
(略)202)验收确认申请,请予以验收确认。
妥否,请示。
浦
(略)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1日
关于川沙新镇虹桥村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减)(编号:S
(略)202)验收确认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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