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深圳经
(略)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
(略)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因业务需要,
(略)教育局2024年度民办中小学校分类登记财产清查复审服务项目实行内部招标采购,现就本项目的有关采购招标事项进行公告。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的《采购需求书》(附件1)有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应标需提交的材料》(附件2)要求,于2024年8月1日10:00前
(略)递交投标文件和有关材料。
附件:1.
(略)教育局2024年度民办中小学校分类登记财产清查复审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
2.供应商应标需提交的材料
(略)教育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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