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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关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4-3号1-28-1室房产(变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发布日期:2024-07-26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区人民法院
(略)房产变卖的公告
(略)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网址:(略),户名:(略)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标的:辽宁(略)为:无,建筑面积为83.08平方米],以实际为准(详情参见《标的物调查表》)
变卖起拍价为(略),保证金为(略),每次增幅为(略)
室内未说明的家具、家电、物品等均不在变卖范围内,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担保。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变卖方式:(略)
(略)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如有疑问,请与法院工作人员联系。
(略)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变卖辅助工作。(略)均接受咨询,详情请咨询:(略)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财产所在地存在限购限制政策的,竞买人资格以当地限购限制政策为准。竞买人可联系房产所在地房管局咨询限购政策。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财产所在地存在限购限制政策的,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变卖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并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如因竞买人虚构竞买资格导致变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略)络司法变卖被人民法院撤销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以另行提起诉讼。
五、委托参与竞买事宜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略)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未按要求办理委托手续,(略)登记的竞买人之行为。
六、标的物过户所涉的一切税、费
办理房产过户过程中,由买方承担的契税、印花税、维修基金由买方自行缴纳,由卖方所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由买受人先行缴纳垫付,凭完税凭证于本院变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十五日内至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全部税费,本院不再进行代垫费用结算。如因不可抗因素需延长上述办理期限的,应于收到变卖成交裁定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说明。
(略)络司法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
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排污、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其它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参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略)
特别提示:商业房地产、工业房地产等房地产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可能过高,请意向购买人于参拍前自行咨询税务等相关部门,如因买受人无力承担税费而导致变卖无效,买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变卖预缴款及变卖余款的交纳方式:(略)
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略)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变卖人指定账户(户名:(略)(略)(略)23)后,及时与拍辅人员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未成交的,(略)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买受人需要申请阿里一键贷款,请务必在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在线申请,资料递交后由银行进行预审是否具备贷款条件以及贷款额度,法院不负责审核买受人是否具备贷款条件和贷款额度,如买受人竞拍成功后,因个人原因不能贷款导致尾款规定期间内未缴纳至法院账户,视为悔拍处理,贷款服务咨询:(略)
八、特别提示:变卖成交后不交纳尾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买受人反悔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九、标的物的交接
变卖成交后,(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本院签署成交确认书。参拍前已在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的买受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本院签署成交确认书。
对于财产所在地存在限购限制政策的房产,买受人应当在变卖成交后持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略)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变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若房产所在地无限购政策则无须提交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变卖成交裁定书。经审核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出具变卖成交裁定书的,本院不予准许。
买受人领取变卖成交裁定书后应及时依法自行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接到法院交接房产通知后应及时进行房产交接。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房产交接,买受人应提交延期提取的书面申请。逾期不进行房产交接也不提交延期申请的,即表示买受人自愿放弃该标的所有权,同意本院另行处理,已支付的成交款及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买受人应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与变卖人无关。
标的物如为带租变卖,变卖成交后不做现场交付,执行裁定书送达时即视为已交付买受人,买受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与承租人处理租赁事宜。
十、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次拍卖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略)为唯一辅助机构,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略),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变卖人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公告同时在“(略)((略).cn)”上发布。
咨询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5
联系地址:(略)
(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辽宁(略)房产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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