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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公开时间:22分钟前公开人:
(略)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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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的通知
(略)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2024年7月22日,
(略)(以下简称“
(略)”)破产清算案,并指定贵州玉顺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开展破产清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略)进行接管。现就接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略)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公司各部门及相关人员有义务配合管理人接管。
2.公司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对其保管使用的财产、资料进行梳理,制作交接清单,禁止任何隐匿、销毁、转移相关财产、资料的行为,保证移交财产完整,移交资料真实、无遗漏。由管理人与负责交接的人员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
3.
(略)有关部门及人员继续负责保管使用相关财产或资料的,有关人员应恪尽职守,按照管理人的要求开展工作,要妥善保管、使用由其负责保管或使用的财产或资料。
4.管理人接管后,
(略)继续营业,经营管理层按照管理人要求负责营业事务的管理。除管理人制度另有规定外,公司现行管理制度原则上继续有效执行。对于管理人下发的破产期间的印章使用、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各部门及全体职工应当遵照执行。
5.
(略)财产对债权人进行个别清偿,不得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特此通知
(略)管理人
2024年7月25日
附件接管通知(1).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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