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航空服务部(以下简称“采购人:
(略)
1、项目简介1.1项目名称:
(略)
1.2
(略):CZ
(略)。
1.3项目类别:服务类。
1.4资金来源:股份资金。
1.5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为南航航空服务部空勤专车保障部提供充电桩维保服务。现通过询价采购方式:
(略)
(略)
名称:
(略)
(略)
单位:
(略)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应适配
现有品牌
备注
1
枪线
125A-8米
条
2427.88
/
更换
2
枪线
125A-5米
条
2204.99
/
更换
3
枪线
250A-8米
条
3332.30
/
更换
4
枪线
250A-5米
条
2292.17
/
更换
5
枪线
125A-8米
条
825.96
/
维修
6
枪线
125A-5米
条
825.96
/
维修
7
枪线
250A-8米
条
825.96
/
维修
8
枪线
250A-5米
条
825.96
/
维修
9
枪座
/
个
100.29
/
更换
10
模块维修
20KW
个
3421.83
特来电
更换
11
模块维修
20KW
个
1150.44
特来电
维修
12
模块维修
15KW
个
3805.31
罗宾森
更换
13
模块维修
15KW
个
1578.17
罗宾森
维修
14
接触器
/
个
362.83
/
更换
15
熔断器
/
个
451.33
/
更换
16
主控器维修
/
个
1710.91
/
更换,不带屏幕
17
功率控制器
CCU2010AU11
个
997.05
/
更换、CCU控制板
18
直流电源
12V
个
1032.45
/
更换
19
直流电源
12V
个
339.23
/
维修
20
直流电源
24V
个
1268.44
/
更换
21
直流电源
24V
个
442.48
/
维修
22
屏幕
触摸屏
个
811.21
/
更换
23
屏幕
触摸屏
个
687.32
/
维修
24
(略)器
250A
个
1542.77
/
更换
25
电表
/
个
637.17
/
更换
26
刷卡器
MMT626V120
个
324.48
/
更换
27
巡检保养维护
60kw充电桩
台
182.89
/
不再支付第29项“上门服务费”。
28
巡检保养维护
120kw充电桩
台
271.39
/
不再支付第29项“上门服务费”。
29
上门服务费
/
次
271.39
/
仅适用于1-26项。
备注:
1、“更换”指把原有配件更换成全新的配件,“维修”指对原有配件进行维修。
2、第27-28项的具体保养维护,应在采购人:
(略)
3、第29项“上门服务费”仅适用于第1-26项。
注:1、以上均为不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
(略)
3、报价方式:
(略)
4、供应商报价应为除税费外的全包费用,即包括但不限于维修保养费、配件费、包装费、仓储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人工费、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货款、知识产权、授权、人工、交通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供应商需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成交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性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
(略)
1.6服务地点:
(略)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略)
充电桩设备维保检修
广东
(略)
除以上服务地点:
(略)
1.7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略)或采购人:
(略)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略)参加本次询价,
(略)的授权。(注意:
(略)、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略)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采购人:
(略)
2.4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
(略)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
(略)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
(略)
2.5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6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
(略),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
(略)
2.8供应商须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2023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以及“
(略)”
(略)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2.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价(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
(略)
3、询价文件的获取:
(略)
3.2勘察联系信息:
联系人:
(略)
3.3询价文件获取:
(略)
详见https://
(略).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5日下午14时30分,
(略)递交响应文件。
4.2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
(略)
5、联系方式: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6、澄清、异议、
(略)径6.1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
(略)
6.2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略)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
(略)
采购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6.3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航空服务部采购部
联系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6.4
(略)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
(略)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
(略)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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