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9日,
(略)组织对新店镇大寨村肉鸡养殖基地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验收。根据《省乡村振兴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乡振发〔2022〕1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信息公开,强化衔接资金项目监管,提高透明度和知晓率,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项目在阳光下管理,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现将该项目
(略)级验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7日,共10天。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
(略)
联系电话:
(略)
举报专线:12317
(略)衔接资金项目验收结果一览表
单位:
(略)
(略)
项目名称:
(略)
财政投入
实施单位:
(略)
项目计划内容
项目完成情况
验收结果
备注
1
新店镇大寨村肉鸡养殖基地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批复资金:32万元,
比选资金:31.9558万元
新店镇人民政府
修建发电机房(含配电室)30㎡、锅炉房44.88㎡、管理用房50㎡、死鸡处理池60m³、污水处理池30m³、硬化场地900㎡、高位水池45m³。
已完成新店镇大寨村修建发电机房(含配电室)30㎡、锅炉房44.88㎡、管理用房50㎡、死鸡处理池60m³、污水处理池30m³、硬化场地900㎡、高位水池45m³。
通过验收
中共
(略)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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