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蓝领公寓(临时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加快筹集建设临时租赁住房的工作意见》(杭房租赁〔2017〕1号)、《关于加强临时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杭房租赁〔2017〕2号)、《蓝领公寓(临时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杭房租赁〔2018〕1号)等文件规定,
(略)(以下简称“之江城投”)负责运营的之江城投蓝领公寓(水韵金沙、村口家园、转塘家园、珊瑚沙家园、定山西苑、葛衙庄公寓、定北家园)进行公开受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1、单位:
(略)
2、入住人员要求:是指在上述用人单位:
(略)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为非
(略)区(不含富阳、临安、桐庐、淳安、建德、
(略)(原钱
(略)),下同)户籍或新落户杭州不满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非
(略)区户籍申请人需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受理证明;
(2)申请人员有合法稳定的工作;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杭州
(略)、
(略)、
(略)、
(略)无房(含直管公房);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
(略)、区两级公租房、廉租房及
(略)蓝领公寓;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符
(略)规定的其他条件。
入住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仅包括配偶和未成年人子女。
二、房源概况
1、房源地点:
(略)
2、房源情况:七个蓝领公
(略)三种,可对外出租房间41间。以上房源,每套均设有卫生间(1-2间)、厨房(无燃气接通,仅可使用电磁炉)。
3、配套设施:公寓内配备床、衣柜、书桌、椅子、热水器、空调、洗衣机、冰箱等日常生活所需的家具家电,租客随时能拎包入住。
4、租金价格:房屋租金价格根据户型而定,每间租金
(略)间为
(略)元/月(不含水、电、网络、物业费等其他费用)。
5、费用情况:水、电、网络、物业费等其他费用,由入住人员根据相应收费主体的要求和标准自行承担。
三、受理时间
承租单位:
(略)
四、受理地址:
(略)
(略),咨询方式:
(略)
五、报名材料
用人单位:
(略)
1、承租意向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委托非法人报名)、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受理流程
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
(略)
1、受理。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
(略)
2、单位:
(略)
3、申请。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
(略)
4、审核。之江城投对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
(略)
5、系统核查:
(略)核查。
6、签约。由之江城投负责签约事宜。
七、申请入住
(略)蓝领公寓(临时租赁房)的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
(略)蓝领公寓(临时租赁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法院调解书/所在单位:
(略)
4、申请人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受理证明(非
(略)区户籍需要)。
附件1:承租意向申请书.docx
附件2:
(略)蓝领公寓(临时租赁房)申请表.docx
附件3:区蓝领公寓(临时租赁房)申请家庭情况公示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4:房屋信息详情.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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