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概况:
(略)新建项目选址位于
(略)第三卡,地理位置为N22°33′58.707″,E113°17′2.993″,用地面积9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预期2022年8月底正式投产,公司主要从事塑料颗粒的生产,年产塑料颗粒120吨。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
(略)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略)处理后排入北部排灌渠。。清洗废水集中收集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粉末原料在投料过程产生的投料粉尘,塑料挤出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以及打样工序产生的废气。
(1)投料粉尘
项目色母为粉末状,投料有粉尘产生,项目采用人工投料,粉尘产生量较少,产生量约为粉末用量的2%,项目使用色母粉0.5t/a,则投料产生粉尘约0.01t/a,产生量较少,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投料工序每天工作2h,年300d,则产生速率约0.017kg/h,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破碎粉尘
根据本项目生产特点,项目打样和生产产生的塑料边角料破碎后全部回用于产生。
项目打样和生产产生的塑料边角料约占塑料总用量的1%,即为1.2t/a,产生的打样和塑料边角料通过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根据本项目生产特点,破碎工序在密闭的破碎仓内进行,破碎是将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破碎成小颗粒状,因此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量较少,约为破碎量的1%,即项目破碎粉尘产生量为0.012t/a,破碎粉尘通过破碎机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项目破碎工序在破碎机的破碎仓内进行,破碎仓属于密闭设备,产生的粉尘,通过设备内部管道进行收集,参照《浙江省重点行业VOCs污染排放源排放量计算方法》中“设备废气排口直连”,保守取值收集效率90%,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5%,破碎工序约每天2h,则项目破碎工序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0017t/a,排放速率为0.0029kg/h。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对周围的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3)挤出成型有机废气
项目所用塑料原料主要为PP、ABS、PC塑料。项目挤出成型温度为170~220℃。根据有关资料,二噁英产生的条件为400-800℃,故塑料挤出成型过程不会产生二噁英。项目涉及到的塑胶的分解温度为270-300℃之间,塑料挤出成型工序作业温度控制在50℃~220℃范围内,故塑料挤出成型温度均未达到塑胶粒子的热分解温度,塑胶粒子在加热熔融过程中不发生分解,不产生碳链焦化气体,但原料中有少量未聚合的单体在高温下会有极少部分挥发出来,形成有机废气,有机废气组分较复杂,主要为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晴、1,3-丁二烯、酚类、氯苯类、二氯甲烷、甲苯、乙苯和臭气浓度。
项目塑料挤出成型工序作业温度控制在170℃~220℃范围内,整体温度相对较低,作业期间不会塑胶粒原料间化学键断裂,从而产生裂解反应,作业期间苯乙烯、丙烯晴、1,3-丁二烯、酚类、氯苯类、二氯甲烷、甲苯、乙苯等特征污染物主要考虑物料中残留单体的挥发,整体产生量极少,此次评价过程中仅做定性分析。
项目挤出成型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由于各类废气的发生比例与操作温度、原料性能等诸多因素有关,较难进行准确定量计算,根据《
(略)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通用计算方法(试行)》,根据《典型行业VOCs排放统计及工业VOCs排放量估算》,本项目挤出成型废气产污系数为原材料用量0.2%,本项目塑料颗粒120吨/年、色母0.5吨/年、回用的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塑料约1.2吨/年(按照原料塑料总用量1%计),合计121.7t/a,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约为0.2434t/a。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晴、1,3丁二烯、酚类、氯苯类、二氯甲烷、甲苯、乙苯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2000(无量纲))。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措施,使项目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4类、2类标准的要求。因此,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危险固体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生活垃圾必须按照制定地点:
(略)
(3)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碳。经收集储存后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略)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2年8月25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5月1日~2024年7月30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
(略)域内居民、单位:
(略)
五、公众反馈方式:
(略)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
(略)
六、建设单位:
(略)
建设单位: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尊贵的用户您好。上文****为隐藏内容,
仅对《中国采购招标网》正式会员用户开放。
如您已是本网正式会员请登陆,
如非会员可咨询客服。
|
专属客服:孟娟 |
电话:17756024335 |
微信:177560243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