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渝中污水处理
(略)挡墙加固工程
比选公告
1.
(略)渝中污水处理
(略)挡墙加固工程,
(略)。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建设地址:
(略)
2.2建设范围:
(略)渝中污水处理
(略)挡墙加固工程。
2.3项目概况:挡墙顶宽1.7m,总高7.0m,外露高度5.5m,
(略)宽2.1m,南侧花台宽1.5m,北侧花台宽2.3m。根据安全性评估报告,轴线1→轴线2第17.0m处变形缝位置存在错位现象,错位宽度约为40mm,该现象为早期不均匀沉降导致,目前已处干稳定状态;轴线1→轴线2第17.5m处墙身存在裂缝现象,缝宽约8mm,该裂缝为温差收缩裂缝,不影响结构安全;轴线2→轴线1第5Om从左在贯通性裂缝,缝宽约17mm,该现象为早期不均匀沉降导致,对墙身结构整体安全性存在一定不利影响。
2.4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项目质量应达到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2.4质保期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时间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3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至今,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挡墙、边坡类新建或整改工程业绩一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4因本项目涉及关键设备的电缆保护,投标人需现场踏勘,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由渝中污水处理厂出具踏勘盖章证明原件。(踏勘证明原件需装入投标文件)
3.5项目经理:
(略)
项目经理:
(略)
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且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提供2024年04月至2024年06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6项目管理人员:
投标人拟派该项目经理:
(略)
3.7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
(略)(
(略).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8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04月至2024年06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
(略)(
(略))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9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
(略)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略).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
(略)
(1)
(略)《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
(略)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7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
(略)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7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略).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
(略)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
(略)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
(略)
(5)
(略)(
(略).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
(略)(含市或
(略)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
(略)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0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略)
4.
(略)(https://
(略))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
(略)供应商。
4.
(略)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略)(https://
(略))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报价需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一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机构:
(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8月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
(略)(https://
(略));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8月2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6.
(略)(https://
(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略):
(略)(
(略)操作)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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