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馆物业管理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一、项目概述
1.本项目为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馆物业管理服务。
2.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略)
3.服务期:3年,本次采购金额为每年费用。服务合同每年一签,每年的服务内容、服务费用不变。
5.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7月30日09:00时至2024年8月5日17:00时。
5.获取:
(略)
6.开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15:00时
7.开标地点:
(略)
二、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采购预算为每年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元)。
三、供应商须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或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与投标没有财务报表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1)有效完税证明或记录(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2)有效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证明材料(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
(略).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四、采购人:
(略)
1.采购人:
(略)
2.地址:
(略)
3.联系人:
(略)
4.联系电话:
(略)
5.电子邮箱:
(略)
五、代理机构:
(略)
1.名称:
(略)
2.地址:
(略)
3.联系人:
(略)
4.联系电话:
(略)
5.电子邮箱: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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