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
(略)春天幼儿园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批
(略)春天幼儿园终止办学。
幼儿园有关基本情况:举办者:李志林、严植爱、吴北权,法定代表人:李志林,办学地址:
(略)
现对以上审批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
(略)
地址:
(略)
邮编:519090电话:
(略)
(略)(略)教育局
2024年7月29日
分享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尊贵的用户您好。上文****为隐藏内容,
仅对《中国采购招标网》正式会员用户开放。
如您已是本网正式会员请登陆,
如非会员可咨询客服。
|
专属客服:孟娟 |
电话:17756024335 |
微信:177560243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