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
(略)人民法院
(略)名下
(略)房产的拍卖公告
(略)行政非诉执行纠纷一案中,
(略)名下有
(略)(877.73平方米)房产,
(略)所欠
(略)“合俊·锦绣城”一、二期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
(略).78元。现将上述房产进行拍卖。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略)地面铺木地板(部分铺地板砖),墙面乳胶漆刷白(部分为木工板包墙),部分安装工艺吊顶;卫生间地面铺地板砖,墙面贴墙砖,安装木吊顶。
拍卖标的权属所有人:
(略)。
拍卖机构:
(略)。
起拍价:
(略)元,保证金:120万元,增价幅度:1.5万元。
房屋权属情况:无抵押。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均可参加竞买,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甘肃
(略)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甘肃
(略)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现房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略)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方式:
(略)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3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法院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略)
标的物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执行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
(略)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25日前与本院联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4年9月3日前缴纳尾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缴纳尾款后7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
(略):
(略)005716)
(略)上付款方式:
(略)
付款教程:https://
(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拍卖未成交的,
(略)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
(略)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宁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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