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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县中心粮库)移动式谷物冷却机组采购项目采购及安装项目(第2次)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发布日期:2024-07-29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信息
更新时间:2024/07/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8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县中心粮库)移动式谷物冷却机组采购项目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二次)项目概况
8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县中心粮库)(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本项目预算价:52万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52万元,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范围:8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县中心粮库)移动式谷物冷却机组采购项目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项目要求。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及验收单,二者缺一不可);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略)
获取:(略)
地点:(略)
获取:(略)
四、投标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2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略)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略)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二次(询价采购)8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县中心粮库)移动式谷物冷却机组采购项目采购及安装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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