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
(略)
(略)承担“富源401井开采及集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
(略)已完成了征求意见稿。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
(略)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略)
1.
(略)络链接
具体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略)
(略)邵工,联系电话:
(略)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具体公众范围为项目所在地
(略)域。
三、
(略)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
(略)(略)站进行下载,网址:
(略).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略)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
(略)
(1)本项目建设单位:
(略)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单位:
(略)
(2)环评单位:
(略)
环评单位:
(略)
环评单位:
(略)
A-F座
环评单位:
(略)
环评单位:
(略)
邮箱:
(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略)
2024年7月29日
附件:
富源401井开采及集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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