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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田县“共圆中国梦”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包一)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 - 和田 发布日期:2024-07-30
所属地区:新疆 - 和田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项目概况
(略)“共圆中国梦”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包一)(略)线上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YTCGD-CS-2024-89号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略)
数量:1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略)
简要规格描述:1、拓展打造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对展厅一和展厅二进行装修,其中展厅一建筑面积为876.00平方米,包括顶棚工程、墙面工程、地面工程、展柜工程和电气工程;展厅二建筑面积为422.19平方米,包括顶棚工程、墙面工程、地面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2、室外配套设施工程:地面硬化3949.98㎡、路缘石581.83m、木铺装16.96㎡’、园林绿化面积2837.21㎡、围墙364m;国旗台一座、大门一座、成品文化桌及成品耐候钢坐凳3个、纪念台及文化牌一座、金属坐凳3个、文化石坐凳7个、防腐木坐凳3个、景墙9.3m、景观照明、异形花池及方形花池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独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略)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需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4-6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3个月(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4-6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缴纳社保的完税证明不是完税证明)或报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无欠税证明);(4)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5)提供社会保障局近三个月内(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4-6月)(略)缴纳社保明细(含银行划款凭证)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略)可不提供);(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略)(略).cn)、(略)(略).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企业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进疆从事建筑活动,应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http//(略).cn/dataservice/index)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合格有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8月12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83000.00元;开户名称:(略)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略)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略)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附件信息:
(略)“共圆中国梦”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包一)-磋商文件.pdf
1.1M
(略)“共圆中国梦”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清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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