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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赣0481破2号瑞昌市久瑞家具有限公司印章等作废声明

所属地区:江西 - 九江 发布日期:2024-07-30
所属地区:江西 - 九江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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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印章等作废声明公开时间:1小时前公开人:(略)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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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表告知书
(略)及法定代表人:
(略)(以下简称“久瑞家具”)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江西省(略)决定书指定(略)京师(南昌)(略)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管理人将编制的《(略)无异议债权表》提交债权人、债务人核查。经核查,截止2024年7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略)税务局、(略)瑞昌支行、(略)(略)(略)等5名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总额为人民币(略).49元。经管理人审查确认有国家税务总局(略)税务局、(略)瑞昌支行、(略)(略)(略)等5名债权人,债权申报总额为人民币(略).49元。所有债权人对管理人确认的共计5笔债权未提出异议。
另外,(略)人民法院于7月12日向管理人补充申报债权(略),经管理人审查确认债权为(略)(略)于7月16日向管理人补充申报债权218513.86元,经管理人审查确认债权为218513.86元。
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告知贵司《(略)债权表》。如有异议,贵司可以在8月13日前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略)管理人
2024年7月28日
附件债权表告知书.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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