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中国采购招标网大数据中心

中山市华的电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家电玻璃25万件、年产电子秤底座及零部件100万件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所属地区:广东 - 中山 发布日期:2024-07-30
所属地区:广东 - 中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履约验收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略)年产家电玻璃25万件、年产电子秤底座及零部件100万件新建项目(一期)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略)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建设单位:(略)
3、验收生产概况:(略)年产家电玻璃25万件、年产电子秤底座及零部件100万件新建项目(一期)位(略)及零部件的生产、销售,项目一期年产家电玻璃25万件。
(略)年产家电玻璃25万件、年产电子秤底座及零部件100万件新建项目》(略)编制,并于2024年3月13日通过了(略)(略)MA4WGNKT86001U)。
项目建设及配套环保设施现已建成,并于2024年05月17日通过“环保小智”(略)址对外公示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及处罚记录等。
二、建设单位:(略)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略)进入(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项目生产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略))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有组织废气
(略)印、洗车水清洁印刷设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等;根据检测报告检测数据显示,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VOCs检测结果满足《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略))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第II时段(丝网印刷),臭气检测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2排放标准。根据检测报告数据计算,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2)无组织废气
(略)印、洗车水清洁印刷设备未收集废气,玻璃钢化工序废气;网印、洗车水清洁印刷设备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玻璃钢化工序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根据检测报告检测数据显示,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检测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1无组织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的VOCs检测结果满足《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略))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略))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检测结果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3中无组织排放烟(粉)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的要求。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略)
②项(略)使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同时选用隔声性能优越的铝合金门窗和双层隔音玻璃;合理布局噪声源;加强车间周围(略)内、厂边界等处绿化。
经过以上治理措施,项目西南、西北面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3类标准要求,东北面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2)一般工业固废(玻璃废次品、废保护膜、三级沉淀池沉渣),根据《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略)
(3)危险废物(油墨和洗车水的废弃包装物、沾有油墨的废抹布及废手套、废活性炭、(略)版、废水性油墨、废洗车水、废机油和废机油桶)由专人负责收集、贮存及运输。对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略)域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略)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风险防范措施:
(略)已制定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07月15完成备案,(略)为:(略)-00179。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4年07月30日至2024年08月27日;共20个工作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略)
建设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四、其他情况说明

五、附件:验收报告(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