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福建省山美大
(略)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惠安灌片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十四五”福建省山美大
(略))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如下: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略)条款投标保证金:“(2)银行保函形式: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需按《
(略)。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
(略)
修改为:
“(2)电子保函形式: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需按《
(略)。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
(略)
二、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1.5承包人工期延误:“210日历天”修改为:“330日历天”。
本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修改通知的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均以本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
(略)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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