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乌
(略)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乌
(略)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09月03日12时至2024年09月04日12时(北京时间)止(延时除外)在“
(略)”(https://
(略))
(略)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案号:(2024)新0102执恢748号之一,位于乌
(略)评估报告。
评估价:
(略),起拍价:
(略),
保证金:
(略),增价幅度:
(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略)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
(略)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
(略)
五、特别提醒:(1)2019年10月-2022年1月欠暖气费、物业费、水费合计18361.1元,
(略)年度欠付请竞买人自行核查,
(略)收缴金额为准。(2)该房产由承租方租用,租赁到期日为2025年1月9日。(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暖、气及物业管理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拖欠物业费、暖气费、滞纳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过户过程中须交纳的所有税费等费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原则上)由各主体各自承担,但若因被执行人拒不缴纳或无法交纳的,买受人需先自行交纳,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行裁决。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5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在“
(略)”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
(略)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
(略)
法院地址:
(略)
拍卖辅助机构:
(略)
辅助机构联系人:
(略)
齐女士:
(略)
童先生:
(略)(略)
辅助机构地址:
(略)
乌
(略)人民法院
2024年07月31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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